时间:2023-06-0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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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发挥民政工作在“惠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和谐”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作用,切实织密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着眼民生,夯实基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巩固。县民政局继续落实兜底保障包抓乡镇工作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由4名科级领导带队组成4个包抓乡镇工作组,负责各自所包乡镇具体工作落实。加强了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工作,多次安排包抓乡镇工作组赴各乡镇对重点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或临时救助,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在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前提下,按照省州民政部门要求,制定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通过多次对低保户、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和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共新增农村低保175户472人(一类16户18人,二类102户236人,三类57户218人),退出农村低保136户250人(一类36户45人,二类45户66人,三类55户139人)。截止7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329户9121人(其中:一类566户919人,二类1784户4525人,三类979户3677人),农村低保覆盖面为6.84%。 2、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工作。根据省州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10%。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57元提高到71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一类由416元提高到458元,二类由395元提高到435元,三类对象保持84元不变;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11076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7152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年标准达到全自理1800元(月人均150元)、半护理3612元(月人均301元)、全护理5412元(月人均451元),比2021年的1680元(月人均140元)、3360元(月人均280元)、4800元(月人均400元)分别提高120元、252元、612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月标准提高110元,由1560元提高到1670元;社会散居月标准提高80元,由1200元提高到1280元。目前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2022年1-6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费和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3128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金1166.3万元,城市低保金573万元,特困供养金508.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25.2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共98.6万元,临时救助金456.7万元。 3、多措并举施策,落实特困人员救助政策。严格落实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责任和走访探视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经济困难老年人和城乡低保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建立档案数据库。按照资金发放与购买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四个一”服务。通过申请县政府批复,支出资金447万元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置生活必要的烤箱、厨房用品、碗架柜、换洗衣物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在集中供养方面,积极争取省州部门资金,对县社会福利院进行了改造提升,为冶力关和新城中心敬老院购置了供养设施,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招聘了工作人员,对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了摸排,逐一入户核实,有计划的将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安置到冶力关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目前,入住县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24人,入住冶力关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10人。 4、积极主动发现,发挥临时救助应急作用。针对全县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不断减少,但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时有发生,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临潭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发挥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适度扩大了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并按要求优化简化了救助程序,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托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含农民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了临时救助。2022年1-6月份共为全县困难群众641户2597人发放救助金456.7万元。 (二)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全县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3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30元,两项都符合的重叠享受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6月份共发放325.19万元。二是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了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1-6月份共发放8.6万元。三是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提高到每人每月1280元,1-6月份共发放98.6万元。同时还加大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全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部录入全国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保障监管体系。 (三)社会管理工作。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进行日常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正常开展。加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截至6月底,全县共有社会组织105家行业(协会)25家,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80家),其中2022年新登记2家(临潭县教育发展圆梦协会和临潭县洮州绣娘协会)。二是6月23日,由我局组织筹划,在世纪华联广场隆重举行“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社会组织启动仪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忠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德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琳,县政协副主席汪芝芬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志愿者共500余人。充分调动了全县社会组织积极投身于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的时代征程中,参与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当中。三是我县王旗、新城、冶力关、县民政局四个婚姻登记工作点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省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至目前,全县四个婚姻登记点完成结婚登记595对,离婚登记57对,补领结婚证82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研究制定了《临潭县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清理整顿补录暨“州内通办”试点工作方案》,1978年以来历史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现存历史数据18587条已上传电子档案17773条数据,未上传电子档案814条数据。全面实现新办婚姻登记档案实时电子化,确保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电子档案实时提档。并完成“州内通办”试点,全面启动本州内居民居民婚姻登记州内通办,即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州居民的结婚登记,可由本州内任一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四)安全管理工作。 民政工作点多面广,安全风险无处不在。我局坚持把安全生产与民政工作同步部署的原则,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充实调整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压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定每月一次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县社会福利院、冶力关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二是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了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堂肉、菜、油、米、面等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县社会福利院和冶力关中心敬老院食用品均从超市统一采购,严格把关,保证食用品质量和安全。三是进一步配齐、配全消防安全装备,对过期或接近过期的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更换;对养老机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进行了畅通整治;组织养老机构开展了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及入住老人消防意识。四是在常态化疫情管控的前提下,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养老机构坚持每日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必须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 (五)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州县综治(平安建设)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二是根据民政工作实际,结合当前信访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信访工作信息员,健全了信访组织网络;三是开展了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安排干部职工分组进村入户,对城乡低保、特困群众、民族宗教等领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制定好各种预案;四是定期分析信访维稳形势,确定三月敏感期、全国两会期间至少每周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分析会,信息联络员每天对稳定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收集到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进一步严格了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纪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常检查、抓落实、细考核。二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与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人。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对财务制度、现金管理、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工作纪律等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廉政约谈、批评和自我批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有效。四是完善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责分工,落实了岗位责任制,执行到岗签到制度,严肃了请销假纪律。 (七)反馈问题逐项认领整改完成。 针对今年4月份“双审”反馈意见的整改、反馈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按时上报了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报告等各项资料,各项反馈问题全部整改清零。 二、创新创优,着力民生,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 (一)认真落实省州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6号)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2022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涉及民政系统省级为民办实事任务为“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项目”和“关于建设1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涉及州级为民办实事任务为“关于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通过我局扎实有序开展,目前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正在有序开展,州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民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从2022年6月初开始,由4个联系乡镇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进村入户、现场询问、资料查阅、听取汇报等方式对2018年至2020年,县民政局拨付的临时生活救助、城乡低保、第三方购买服务、物资采购发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建设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客观的检查。目前,该项正在有序进行当中,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严肃整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健全完善民政资金规范化管理配套措施。 (三)不断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便捷化,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较好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全县6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其中,城关镇10户、新城镇10户、古战镇9户、羊永镇8户、流顺镇8户、长川乡7户、术布乡8户,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当中。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民政干部综合业务培训少。近几年虽然国家和省州民政部门经常组织各项民政业务培训,但综合性业务培训少,干部能力素质与当前民政工作形势不相适应。 二是民政项目缺口资金较大。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民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加之大多项目无供养设施购置资金,造成项目缺口资金较大,尤其是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缺口资金大,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投入使用。 三是工作经费不足。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深入推进,民政业务方面下乡入户核查较多,还需要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开展必要的宣传工作,印制大量的文档材料,需要较多的工作经费,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民政工作经费十分紧缺,难以保证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是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够。我县民政服务对象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政策接受能力较低,虽然经过多次政策宣传,但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还比较低。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对照省州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下一步工作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效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政策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坚持社会救助兜底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按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健全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补尽补。按照省州要求,充实完善《临潭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 二是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主力参与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救助业务人员、社会工作人才、福利机构护理人员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创新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制定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加强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运营,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在冶力关中心敬老院已投入运行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推进新城敬老院投入运行。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拓展婚姻登记家庭辅导服务。 四是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管理。做好“十四五”期间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争取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五是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继续通过召开政策宣传培训会、村社干部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 六是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加强边界管理的宣传教育,巩固勘界成果,做好边界争议矛盾的排查和预防控制工作,完成2022年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地名志编纂工作。 临潭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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