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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tx/2023-00115
  • 标      题: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三亮”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临潭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3-06-19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三亮”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3-06-19   发布: 点击数: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三亮”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县人民政府工作效能,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切实谋划、用心干事;增强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想干事敢干事;提高本领能力,与时俱进、强化学习,会干事干成事;提高工作标准,争先恐后、创新突破,一流干事;增强敬畏意识,执政为民、用权为公,公正干事,推动全县各项工作争先进位,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特制定“三亮”工作机制,即“月初亮目标、月初亮进度、月底亮成果”。

  1. 适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1. 推进方式

“三亮”工作机制实行旬调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月在上旬(5日前)、中旬(15日前)、下旬(28日前)分别制定本月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成果,并填写临潭县人民政府“三亮”工作机制统计表(详见附件),统计表需经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包乡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县政府办公室(334室)。

三、工作任务

(一)月初亮目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对标党代会、人代会、县委经济工作会等重要确定的内容,按月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每月上旬上报本月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

(二)月中亮进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紧盯月初制定的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以推进,每月中旬逐条逐项上报本月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月底亮成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对月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炼,每月下旬上报本月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经验、工作建议。

  1. 工作要求

(一)要高质量、高标准兑现落实各自做出的目标任务承诺,月初亮目标、月中亮进度、月底亮成果时必须保证目标任务落实进度和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要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坚决摒弃畏难情绪、不担当不作为、等待观望心态等消极思想,振奋精神、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加快工作节奏,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要准确把握机遇,跳出临潭看临潭,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按照州委、州政府“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发展思路,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临潭县人民政府三亮工作推进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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