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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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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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新城镇简介 〖单位简介〗 新城镇古称洪和城、洮州城,位于临潭县中部,总面积113.8平方公里,全镇辖20个行政村,1个社区,89个村民小组,7031户31532人,其中农业人口5008户19998人,城镇人口3922人,流动人口7612人,总耕地面积45542亩,草场面积7.5万亩,林地面积7848亩。全镇共有29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028人。有县级完全中学一所,中心学区2个,幼儿园3所,共有在校学生 5347人,老师467名。县级中学临潭一中建成于1947年,是全州在校学生最多的完全中学,生源主要来自临潭下半片的10个乡镇和卓尼的4个乡镇。有县级医院一所,乡镇卫生院1所。县级医院临潭二院建成于1966年,其前身是北京地坛医院搬迁而来,原名“626”医院,1982年更名为临潭县第二人民医院,服务于临潭县下半片13个乡镇及卓尼县6个乡镇群众。工商所、派出所、交警队、法庭、土地所、农技站、兽医站、文化站、广播站等服务机构齐全。自秦汉以来新城镇就是古洮州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2009年9月,被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确定为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镇20个行政村有贫困村14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9个,省级深度贫困村5个,非贫困村6个,2013年底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138户8578人,贫困发生率为37.3%。2014年至2019年,全镇累计脱贫2153户9145人,剩余贫困户43户154人。14个贫困村中,2018年整村脱贫退出摘帽2个村,2019年整村脱贫退出12个村,顺利实现了脱贫摘帽。 2020年4月初动态调整后剩余未脱贫户43户151人,贫困发生率0.76%。9月底全部脱贫,净减贫2196户9296人,14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序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领导简介〗 邢平平同志简介 邢平平,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0年6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8006245516。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1995.09--1999.07 定西地区临洮农业学校农学专业 1999.07--2000.05 待业 2000.05--2001.07 临潭县冶力关农技站工作担任技术员 2001.07--2006.04 临潭县新城农技站工作任助理农艺师(其间2005.12取得兰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大专学历) 2006.04--2008.05 临潭县新城乡镇企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任文书 2008.05--2011.07 临潭县流顺乡人民政府任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2011.07--2014.11 临潭县流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其间2009.09-2012.07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4.11--2019.02 临潭县石门乡人大主席 2019.02--2019.09 临潭县石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9.09--2021.03 临潭县石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03--2021.06 临潭县石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四级调研员 2021.06--2022.04 临潭县石门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2022.04-- 临潭县新城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喜海云同志简介 喜海云,男,回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888年11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8701150033。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外语专业学习。 2006.09--2011.06 西北民族大学 外语专业学习 2011.06--2015.09 临潭县卓洛乡科员 2015.09--2020.12 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21.12-- 临潭县新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保红同志简介 党保红,男,藏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2年04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8204092215。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2002.09——2006.07 在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6.07——2006.11 在家待业; 2006.11——2010.10 临潭县八角乡干部; 2010.10——2012.11 任临潭县八角乡党委组织员; 2012.11——2016.05 任临潭县八角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2016.05——2019.05 任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19.05——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党委副书记; 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人大主席。 宁怀林同志简介 宁怀林,男,藏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2年7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8207190013。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人类社会学.民俗学院社会学专业。 2002.09—2006.06 在西北民族大学人类社会学.民俗学院社会学专业学习; 2006.06—2007.01 待业; 2007.01—2010.10 在石门乡人民政府工作(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借调到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 2010.10—2016.05 在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 2016.05—2021.06 任新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21.06— 任新城镇党委副书记.综治维稳中心主任。 陈惠莲同志简介 陈惠莲,女,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4年4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8404081924。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2000.09——2003.06 在临洮农校牧医专业就读; 2003.06——2004.08 在家待业; 2004.08——2006.09 临潭县扁都乡人民政府干部; 2006.09——2012.08 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干部 (2005.03——2007.03在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脱产进修专科;2009.03——2021.03在西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函授本科); 2012.08——2017.10 任临潭县新城学区党总支副书记; 2017.10——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农村道路管理所副所长; 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党委副书记。 郑旭霞同志简介 郑旭霞,女,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3年04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9304201647。本科学历。毕业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2011.09-2014.07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 2014.07-2015.03 待业 2015.03-2021.06 临潭县流顺镇人民政府科员; 2021.06- 临潭县新城镇纪委书记。 张有红同志简介 张有红,男,藏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4年01月,甘肃省临潭县人,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 1999.09——2002.06 培黎石油学校计量测试技术专业学习; 2002.06——2008.06 在家待业; 2008.06——2016.05 临潭县新城镇石门乡人民政府干部2009.01——2011.01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畜牧兽医专业函授专科; 2012.01——2014.01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函授本科。); 2016.05——2021.01 任临潭县新城镇党委组织员、党建班主任; 2021.01——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丁世龙同志简介 丁世龙,男,回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9年8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8908272214。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 2007.09——2011.06 在西北民族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学习; 2011.06——2011.12 在家待业; 2011.12——2019.05 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干部; 2019.05——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齐小鹏同志简介 齐小鹏,男,藏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9年5月,甘肃省临潭县人,身份证号623021198905133518。本科学历,经济管理学士学位。毕业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2009.09—2012.06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2012.06—2012.12 待业 2012.12—2019.06 临潭县古战镇人民政府工作 2019.06—2020.06 任临潭县古战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2020.06—2021.06 任临潭县古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2021.06— 任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职能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党委、机关党支部、村党支部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全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全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全镇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政府工作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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