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育苗专业合作社及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各类绿化工程。根据甘肃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保障全省生态扶贫和造林绿化工作有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绿办发〔2020〕4号)文件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支持种苗产业发展化解苗木滞销问题促进群众脱贫增收的意见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12号),全面支持我县苗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针对性,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取消造林苗木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取供苗主体。特向我县实有育苗基地的各育苗专业合作社发出公告,有意愿且符合供苗条件的合作社请到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登记。
采购内容及参数
序号 |
树种 |
规格 |
备注 |
1 |
云杉 |
1.5m以上 |
带0.3m土球 |
2 |
探春 |
1.2m以上、3-5分枝 |
带0.15m土球 |
3 |
丁香 |
1.2m以上、3-5分枝 |
带0.15m土球 |
4 |
华北珍珠梅 |
1.2m以上、3-5分枝 |
带0.15m土球 |
5 |
杨 树 |
胸径3公分 |
带0.3m土球 |
6 |
金叶榆 |
胸径8公分 |
带0.5m土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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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条件
1.各育苗专业合作社必须为临潭县范围育苗专业合作社并在临潭县实有育苗基地,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技术人员对报名合作社育苗基地育苗数量、苗木质量进行实地核查,同时要有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委托人,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资质,重合同,守信用,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条款,完成供苗;
2.各育苗专业合作社须提交以下材料:
(1)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需提供有效的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5)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苗木生产地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出圃调运的苗木“两证一签”要齐全,缺一不可。
三、采购时间
1.公告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
2.采购时间:2021年4月1 日—2021年4月30日
四:采购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联系单位:临潭县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股
六:联系电话:0941-3120035
临潭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