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省州驻临各单位: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发〔2020〕7号)要求,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按照程序组织编制了2020年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城区土地级别更新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集体农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2020年12月,编制成果已通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并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附件:1.临潭县标定地价
2.临潭县城区基准地价
3.临潭县农用地基准地价
4.临潭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临潭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