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接到甘南州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关于群众信访投诉问题转办通知》(甘南协调联络发[2021]16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由县信访办理组联合新城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对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7月13日,州信访问题现场核实组副组长、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马彦虎一行会同临潭县信访办理组成员和新城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再次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
受理编号04:“1、新城镇街道尘土较大,打扫清运工作尚不规范;2、河道污水有直排现象,存在河水污染问题;3、煤炭销售未按上级要求集中配送,街道边私自售卖影响路面环境”。
核实处理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针对第一个投诉问题,县协调联络组已督促G248线施工方和新城镇人民政府尽快整改,一是要求G248线施工方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对物料进行全覆盖,进出施工道路进行硬化;二是要求新城镇人民政府,要加大人力投入,加强街道清扫频次,确保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针对第二个投诉问题,新城镇人民政府已对南门河村的3个雨污混流管道进行了封堵,并将污水接入雨水管网的群众的管道重新接入污水管网,阻止了污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河道。
针对第三个投诉问题,经过部门联合整治,截至目前,已有2家煤炭销售点完成煤炭清运,已进驻该煤炭市场,其余4家于本月完成进驻。
下一步工作:在后期的整改中新城镇政府一是将加强街道扬尘常态化监管,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增加清扫频次,确保城区街道干净整洁;二是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进行污水管网铺设,加大污水收集率,确保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新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常态化监管,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煤炭市场进销台账,完善健全县、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私售散煤行为查处力度,理顺煤炭交易配送体系,加强对配送网点煤源、煤质和购销台账的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