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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公开聘用2017年度公益性旅游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10 00:00:0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关于聘用2017年度公益性旅游岗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州旅字〔2017〕9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临潭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切实解决我县旅游人才及旅游景区、纪念馆、旅行社导游紧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聘用一批公益性旅游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旅游行业服务工作。

一、聘用名额

全县共聘用20名。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临潭户籍。

2.聘用公告发布之日前持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3.根据甘南州旅游局、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聘用2017年度公益性旅游岗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本次聘用仅限于旅游专业或持有国家导游员证的临潭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县经济社会事业。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7”事件的。

8.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将户籍迁入临潭县内未满三年(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且生源地不是临潭县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聘用;2016年5月31日之后,因办理结婚证将户籍迁入临潭县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聘用。

三、聘用方式

1.本次聘用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旅游局、县人社局组织面试,择优聘用。

2.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旅游局、县人社局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0—6月12

报名地点:临潭县旅游局办公室统办大楼637室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择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附电子版)。

3.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聘用面试内容主要以导游讲解基础知识和临场应变能力为主。

四、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五、岗位分配

此次聘用公益性旅游岗位工作人员全部为导游及旅游景区讲解员(分配到旅游景区景点、纪念馆、旅行社、观景台等处)。聘用人员由县旅游局统一培训、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并到县人社局备案

六、工资待遇及扶持政策

1.被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旅游行业服务期限为年,一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自主择业。服务期间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由县人社按照甘南州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负责安排被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2.服务期间,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代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允许被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岗位需求续签劳动合同,被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未留用的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在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县旅游局电话      0941-3121471

报名联系人        张国龙   13893903905

                  党文军   13909415350

     

 

                                   临潭县旅游局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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