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9号)和《中共临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潭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潭农领发〔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就临潭县2021年农产品每千人1.5批次定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主体参选。
一、项目名称:临潭县2021年农产品每千人1.5批次定量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LTNJ-X-(2021)002
三、项目主管单位:临潭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临潭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五、项目联系人:宁顺福 李娟萍
联系电话:0941-3133966 13321241887
六、项目内容和要求:
临潭县2021年农产品千人1.5批次定量检测项目共抽样品240批次。
七、实施主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须具备质监局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且取得所有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中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本项目专职检测和抽样人员不少于6人。
5.具有抽样专用车辆,且车辆配套有能满足50批次以上样品的低温保存设备设施。
八、报名需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10月25日(工作日内),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临潭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3.其他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行许可证,上述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服务组织不予参加报名。
附件:每千人1.5批次定量检测设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开户行复印件;
二、拥有质监局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等佐证资料;
三、内部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四、其他证明材料及荣誉材料。
临潭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