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9号)和《中共临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潭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潭农领发〔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就临潭县制定农业标准实施主体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工作的主体参选。
名称:临潭县农业标准制定实施主体
二、编号:LTNJ-X-(2022)004
三、主管单位:临潭县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单位:临潭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五、联系人:宁顺福 李娟萍
联系电话:0941-3133966 13321241887
六、内容和要求:
完成临潭县农业标准制定6个。
七、实施主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丰富的同类标准制定经验,近3年制定过类似农产品标准的投标人优先。
八、报名需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 2022年7月29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临潭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临潭县城关镇卓洛路(原畜牧局院内)
3.其他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行许可证,上述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服务组织不予参加报名。
临潭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2022年7月25日
附件:临潭县农业标准制定申报资料清单
(一)资质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文件须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价单(含总价、单价及各单项明细),报价单盖单位鲜章。
(四)有同类标准制定的案例一并报送;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备以上材料共壹份,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