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9号)和《中共临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潭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潭农领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了资格评审,中宇恒泰(北京)地理标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3日。
监督电话:0941-3133966
临潭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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