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水务局
关于行政处罚告知和行政规费收费的
公 示
根据甘南州水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43座砂石料场涉水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州水务字〔2024〕27号)文件要求,现对甘肃驰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南州羚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砂石料矿项目建设中产生地表扰动、造成水土流失,并且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告知;对临潭县流顺兴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征缴建设期和开采运营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事项进行行政规费收费告知。现将行政处罚告知和行政规费收费通知进行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以上单位应在被告知三日内向县水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人: 临潭县水务局 马恩永3121609
附 件:1、王旗王家坟沙场处罚通知
2、流顺沙场补偿费通知书
2、新城口子下沙场处罚通知
临潭县水务局
2024年 1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