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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规费催缴的公示(潭水务报字〔2024〕38号)

2024-04-09 15:58:27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甘南州水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43座砂石料场涉水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州水务字〔2024〕27号)文件要求,现对临潭县流顺兴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征缴建设期和开采运营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事项进行行政规费收费催缴告知,催缴通知书附后。公示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4 月 16日,共7天。以上公司应在被告知三日内向县水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公司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人:临潭县水务局 马恩永3121609

附  件:1、《临潭县水务局行政规费催缴通知书》

临潭县水务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