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于临潭县流顺镇张新房成环形烟道10·13一般墙体坍塌安全生产事故,已经调查完毕,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县政府审批通过,现申请对《临潭县流顺镇张新房成环形烟道10·13一般墙体坍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41-3122992
附:《临潭县流顺镇张新房成环形烟道10·13一般墙体坍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临潭县流顺镇上寨村“10·1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代)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