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水质卫生监测情况的公示

2024-09-18 09:48:2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为规范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卫函〔2019〕797号)及《甘肃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县卫健局组织安排县疾控中心完成了第三季度水样采集和卫生监测工作,现将具体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监测类型

末梢水,即用户水龙头水

二、监测范围

农村供水抽取的乡镇分别为冶力关镇关街村兰家山社、冶力关镇葸家庄村、八角镇牙扎村、羊沙镇新庄村、洮滨镇常旗村、洮滨镇上堡村、古战镇尕路田村、术布乡鹿儿台村鹿儿沟社、卓洛乡上园子村、长川乡长川村、石门乡梁家坡村、店子乡伊家沟村、新城镇吴家沟村、新城镇晏家堡村、流顺镇储安村、羊永镇西石沟村老虎湾社的13个乡镇的16份水龙头水;市政供水分别为临潭县城关镇净水厂、洮州宾馆、临潭饭店、亚欧饭店、糖烟酒小区、欣洮雅苑、兴洮苑、高原商贸小区、仁和小区、疾控中心的10份水龙头水。

、监测频次

共对13个重点乡镇16份水龙头水和10份市政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季度监测。

、检验及结果判定依据

第三季度饮用水检测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判定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检验结果

第三季度共检测26份水样中的36个项目;微生物指标3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数、大肠埃希氏;毒理指标15项: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氮计)、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亚氯酸盐、氯酸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碳酸钙计)、高锰酸盐指数、氨(以N计);消毒剂指标2项:游离氯、二氧化氯。通过检验,冶力关镇兰家山村、八角镇牙扎村、石门乡梁家坡村、新城镇晏家堡村、羊永镇西石沟村老虎湾社总大肠菌群超标,经当月临潭县水务局整改后,县疾控中心于2024年8月2日对超标水样进行重新采集复检,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附件:

2024年临潭县第三季度水龙头水卫生监测点安排表

临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