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商务局
关于临潭县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质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按照《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5〕10号)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5〕1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开工并完成的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实施主体为临潭县内实施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的乡镇或企业主体。
(二)建设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31日内开始实施且竣工投入运营。申报项目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项目支持方向
按照商务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1.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
2.排水、供电、照明、通信、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
3.厕所、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4.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
5.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
6.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
7.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通过软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
三、项目征集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提供模板,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二)征集时间。申报时间: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临潭县商务局203办公室。
(三)项目申报主体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商业网点改造、设施更新、服务功能提升;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土建、租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运营经费、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联系人:周立强
联系电话:0941-3122252
附件:1.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
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材料.
3.申报资料内容要求.
临潭县商务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