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枯水期饮用水(第二季度)卫生监测结果的公示
为持续开展城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全县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及时发现饮水安全隐患,向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县卫生健康局如期高质量完成了2025年枯水期全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与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
为贯彻落实甘南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5年甘南州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州卫办函〔2025〕3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选点、采样合理规范,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安排县疾控中心组织相关技术骨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临潭县2025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同时以内部培训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规范选点、采样、水质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以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二、监测情况及检测结果
(一)监测范围及监测点设置情况
监测范围覆盖全县16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全县选择监测点39个,其中城市供水10个监测点(城关镇1个集中式供水点,8个二次供水点),其他各乡镇26个农村饮水工程监测点,3所农村学校监测点。
监测点设置涵盖城区内全部的城市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点包括出厂水、末梢水。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基本情况调查
组织开展了本辖区内所有供水单位基本信息调查,包括水源类型、供水方式、高氟高砷地区改水情况、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等内容。
2、水质检测指标
农村集中式供水对微生物指标3项、毒理指标9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常规16项指标共28项指标进行检测。放射性指标选择两份水样(一份市政出厂水,一份农村出厂水)2项指标进行检测。城市供水除以上28项指标之外,对8项消毒指标及副产物指标进行检测。
3、水样采集运输及保存
水样采集、运输、保存、分析按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23)之规定执行,监测工作全过程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4、评价标准
按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之限值进行分析评价。
(三)检测结果
枯水期共检测饮用水65份,其中城市供水10份(包括8份二次供水和1份出厂水、1份末梢水),农村集中式52份,学校供水3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所检水样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放射性指标、消毒剂含量及副产物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限值标准。微生物指标中总大肠菌群超标6份,分别为羊永镇孙家磨村上孙家磨、术布乡扎乍村下黄虎族、羊沙镇下河村出厂水和末梢水。其他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限值标准。经卫健局和县水务局协商后,县水务局利用加消毒剂和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管理的方式进行了整改,完成后安排县疾控中心对以上水样进行第二次采集复检,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限值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
临潭县净水厂消毒措施采取的是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此方式消毒后国标要求检测三卤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亚氯酸盐、氯酸盐、游离余氯、二氧化氯十项指标,但由于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用气相色谱法检测前处理太过复杂繁琐,检测速率慢,建议上级部门配备更先进、更适宜的阴离子色谱仪,以提高二氯乙酸、三氯乙酸的检测效率。
监督电话:0941-3123853
附件1:2025年甘南州临潭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点安排表
附件2:临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季度(枯水期)水龙头水检测报告
2025年07月2日
临潭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