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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商务局关于2025年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5-07-07 09:39:28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临潭县商务局关于2025年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帮扶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临潭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临潭县特色农业资源优势,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市场对接等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任务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让临潭县丰富的农特产品得以顺畅销往全国各地市场。通过企业奖补激发企业活力,推动农产品商品化与附加值提升,让农民手中的产品实现更大价值。通过农产品上行运输补贴等措施,降低农产品上行成本,解决农产品运输难题。市场拓展则致力于搭建产销对接桥梁,建立“直采直供”基地,提升“甘味入津”销售额,打开农产品销售新局面。最终,实现农业增效,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推动临潭县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三、政策依据

本方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为核心指引,其明确提出“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强调了该项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的重要意义。同时,《甘肃省关于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在支持企业参与消费帮扶、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为方案中的企业奖补政策及市场拓展措施提供了省级层面的支撑。而《甘南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在本地产业发展、产销对接方面的要求,则确保了本方案与甘南州整体工作部署的统一 。

四、资金安排

根据中共临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临潭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潭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潭农领发(〔2025〕19号)文件内容,下达我局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临潭县消费帮扶项目)1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对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工作的企业按照销售额、展销活动参加或举办进行奖补,并在开展农产品商品转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方面给予奖补;2、对县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发往全国的农特产品3公斤以内物流快递首重费用按照每单50%补助;3、对于生产及销售本地消费帮扶产品的企业进行整车拉运至省外,按照税票金额每次补助50%的运输费用;4、对于增设末端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点的企业,每开通一个物流快递点,并达到正常运营状态的给予奖补;5、支持甘南海羚和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销售渠道建设;6、加强与东部地区的产销对接,建设“直采直供”基地,推动“甘味入津”。结合我县消费帮扶工作实际,经局“三重一大”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重点围绕下达的项目实施内容,将该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临潭县电商物流上行运输补助类(30万元)。

1.该项目主要对临潭县发往全国的农特产品3公斤以内物流快递费用(汽运、空运)按照50%补助于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2.对于生产及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的企业进行整车拉运至省外,按照运输发票,每次补助50%的运输费用;3.对于增设末端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点的企业,每开通一个物流快递点,并达到正常运营状态的给予奖补。直至补完为止。

(二)临潭县农特产品销售奖补类(20万元

1.支持天津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临潭县注册落地商贸、农产品产购销,参与临潭县消费帮扶采购活动,对带动当地群众就业15人以上,采购临潭县农特产品销往天津市场、境外市场,依据税票采购金额(含在中国社会扶贫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并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采购金额在此基础上每超过100万元,增加奖补资金1万元,每户企业全年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万元。直至补完为止。

2.支持临潭县企业加大农产品销售力度,对在2025年内建立带贫帮扶机制(带动人数20人以上)、通过线上、线下销售临潭县农产品,销售额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的企业(省内企业发票不计入奖补范围内),依据税票按销售金额(含在中国社会扶贫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销售金额)给予2%的一次性奖补,每户企业全年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直至补完为止。

3.根据各企业销售临潭县农特产品金额达(数据以税票为准)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企业,按比例补贴的基础上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直至补完为止。

(三)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奖补类(20万元)

对参加农特产品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的企业进行奖补,每户企业每次活动奖补资金省内最高不超过2000元,省外最高不超过5000元。直至补完为止。

(四)展示展销活动举办类(15万元)

积极组织县域内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赴东部地区开展展示展销活动,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模式,全方位宣传销售我县农特产品,或在县内举办农产品消费帮扶展示展销及年货节活动,届时展示展销我县青稞系列产品、艾草系列产品、沙棘、粉条、蜂蜜及山野菜等。

(五)消费帮扶馆设立奖补类(5万元)

为进一步拓宽我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县域网货品牌“云山寻”的知名度,设立1个消费帮扶馆,门头统一加挂县域网货公共品牌“云山寻”1ogo,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米,产品种类不少于8类(含甘南海羚产品)。消费帮扶馆奖补5万元,用于消费帮扶馆的搭建和日常运营,进一步完善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

(六)农产品商品转化奖补类(6万元)

为进一步丰富我县农产品商品化种类,让我县更多山野珍品走向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新产品开发,将本地农产品进行商品转化,对能在市场上流通销售,包装能突出本地特色,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5年内若无企业开发新产品或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只有1家,此项剩余资金将用于本方案中第三条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奖补类当中)

(七)农特产品“直采直供”基地建设类(14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地区的产销对接,积极推动“甘味入津”,结合下达的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需求量,鼓励县域内企业利用已建成的建筑物建设一处农产品“直采直供”基地,该直采直供基地建成后由两地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认定工作,认定通过的基地授予 “甘味入津直采直供基地” 标识,有效期3年,到期需重新申请认定。对建成“直采直供”基地且通过两地农业农村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本方案所列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滞留,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县商务局要加强项目补助资金补助使用全程督查,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私分冒领、侵占贪污等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消费帮扶政策和成效,提高社会公众对消费帮扶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和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财政专项综合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涉及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评价,并上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临潭县商务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