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丰水期饮用水(第四季度)卫生监测结果的公示
为持续开展城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全县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及时发现饮水安全隐患,向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县疾控中心如期高质量完成了2025年丰水期全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与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
为贯彻落实甘南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5年甘南州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州卫办函〔2025〕3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选点、采样合理规范,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安排县疾控中心组织相关技术骨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临潭县2025年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同时以内部培训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规范选点、采样、水质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以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二、监测情况及检测结果
(一)监测范围及监测点设置情况。
监测范围覆盖全县16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全县选择监测点39个,其中城市供水10个监测点(城关1个集中式供水点,8个二次供水点),其他各乡镇26个农村饮水工程监测点,3所农村学校监测点。
监测点设置涵盖城区内全部的城市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监测点包括出厂水、末梢水。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基本情况调查组织开展了本辖区内所有供水单位基本信息调查,包括水源类型、供水方式、高氟高砷地区改水情况、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等内容。
2、水质检测指标
农村集中式供水对微生物指标3项、毒理指标8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常规16项指标共27项指标进行检测。放射性指标选择两份水样(一份市政出厂水,一份农村出厂水)2项指标进行检测。城市供水除以上27项指标之外,对11项消毒指标及副产物指标进行检测。
3、水样采集运输及保存
水样采集、运输、保存、分析按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23)之规定执行,监测工作全过程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4、评价标准
按我国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之限值进行分析评价。
(三)检测结果
丰水期共检测饮用水65份,其中城市供水10份(包括二次供水8份和1份出厂水、1份末梢水),农村集中式52份(包括26份出厂水和26份末梢水),学校供水3份(包括长川乡九年制学校、古战镇九年制学校、新堡学校的末梢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所检水样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放射性指标、消毒剂含量及副产物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限值标准,微生物指标中总大肠菌群超标39份。经卫健局和县水务局协商后,县水务局通过安排村级水管员定时进行水质消毒和水源地卫生全面维护的方式进行整改,并于10月28日对超标的39份水样点进行第二次水样采集,并送县疾控中心检验科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限值标准。
临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