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临潭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临潭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
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5〕18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5〕19号)精神和省民委《关于报送资金项目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为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挥效益。经请示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以及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从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了8个项目。
本次计划下达资金项目9个,共计863万元(其中:产业扶持项目5个总投资517.8万元,占总资金的60%;乡村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245.6万元,占总资金的28.5%;其它类项目2个总投资99.6万元,占总资金的11.5%)。
本计划于2026年2月9日通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现下达你们。各项目实施单位接通知后,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管好用好资金。各项目主管部门依据此计划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实施项目。凡需通过招投标确定实施单位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项目完成后,及时审核报账凭证,组织竣工验收。任何单位都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擅自调整项目,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上报审批。
附件:临潭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临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临潭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