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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6-02-04 15:54:2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临潭县党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第8项、第9项、第20项、第24项、第35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和州级复核,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3122704,0941-8221218)、电子邮件(gnzzg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2月4日至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202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