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育苗专业合作社及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各类绿化工程,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支持种苗产业发展化解苗木滞销问题促进群众脱贫增收的意见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12号),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支持我县种苗产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针对性,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取消造林苗木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取供苗主体。现向我县有育苗基地的各育苗专业合作社发出公告,对我县2020年国土绿化项目所需的各类工程所需苗木进行公开采购。
一、 采购内容及参数
序号 |
树种 |
规格 |
备注 |
1 |
云杉 |
1.5m以上 |
带0.4m土球 (15-20万株) |
2 |
云杉 |
0.4m以上 |
带0.1m土球(3.7万株) |
3 |
探春 |
1.5m以上、3-5分枝 |
带0.3m土球(2万株) |
4 |
丁香 |
1.5m以上、3-5分枝 |
带0.3m土球(2万株) |
5 |
华北珍珠梅 |
1.5m以上、3-5分枝 |
带0.3m土球(2万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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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条件
1.各育苗专业合作社必须在我县有育苗基地,并有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法人委托人,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资质,重合同,守信用,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条款,完成供苗。
2.各.育苗专业合作社须提交以下材料:
(1)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需提供有效的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5)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苗木生产地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出圃调运的苗木“两证一签”要齐全,缺一不可。
3.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因交通、扶贫等重大民生项目征用土地内需要移植的苗木。
三、采购时间
1.公告时间: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4日
2.采购时间:2019年4月1 日—2019年4月30日
四:采购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联系单位:临潭县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股
六:联系电话:0941-3120035
临潭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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