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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2020-12-24 09:50:59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第一项)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甘肃省要“卸下GDP的紧箍咒,套上生态环保的紧箍咒”。但督察发现,部分地方和部门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谈话中,不少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层层衰减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上热下冷”,在具体工作中,往往算经济账多、算生态账少。甘肃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一些领导干部加快发展的愿望比较迫切,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还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转化为行动自觉。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经济建设、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将重点放在绿色和生态建设上,不断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

临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各类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党委及班子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辖区、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及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为引领,以环境国策教育、法制宣传为切入点,营造环境保护宣传氛围。借助地球日、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环境节日,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发放宣传资料、群发短信等形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利用临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各类媒体,长期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栏,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整改结论:已完成2020年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1223日至20201227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121631

联系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74号

      

                                                             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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