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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2020-12-24 17:09:14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8(第二十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甘南州所辖8个市县均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本应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但督察发现,夏河、玛曲两县黄金采选企业管理混乱,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切实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增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整改情况:

1、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潭县关于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和做好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的,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无任何证照生产经营的或主要证照不全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个人私采滥挖和违法盗采的,坚决予以依法打击。二是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重点开展了私采滥挖、越界开采、违规开采、违法占用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性活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58次,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40多份,扣押挖机一台,依法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2起,收缴罚款231312元,全县17家砖瓦企业全部已被停产整改。

2、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严格按照资源开发市场化、应用产业化、效益最大化、利用持续化的原则,全县设立砂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点7宗,将新立矿业权全部纳入矿业权有形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截至目前,挂牌出让7宗,缴纳采矿权出让金590.65万元,缴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380万元。临时砂石料堆放点1宗,缴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50万元。

3、规范砖瓦粘土矿管理。一是为了全面规范全县砖瓦厂的管理,严格保护耕地和防止水土流失,强化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措施的严格落实。印发了《临潭县部分砖瓦厂关停拆除实施方案》,对不符合建厂办厂、生态环保等相关要求的临潭县流顺乡宏顺源、临潭县城关镇左拉门等7家砖瓦厂,坚决采取拆除或关停并转型等强制措施,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关停拆除及生态恢复治理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二是对符合建厂办厂及生态环保等相关要求的临潭县新城镇扁都村、临潭县恒峰等7家砖瓦厂,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挂牌出让,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计划每个砖瓦粘土矿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100万元,正在积极收缴中。

4、推进矿业权清理退出。对部级发证的2宗探矿权、省级发证的2宗探矿权、1宗采矿权、州级发证的3宗采矿权,全部进行了注销。

5、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一是完成了3个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分别为临潭县王家山石膏石矿区、历史遗留新城冰场湾无主尾矿库、临卓大寺坡锑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总投资695万元。二是正在恢复治理的有2个,分别为临潭县新城镇兔石山矿区、临潭县大沟顶锑矿区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总投资58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5%和70%。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1223日至20201227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121631

联系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74号

 

                                                                     临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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