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提前做好2021-2022年度集中供热准备工作的通知
县城区、新城镇、冶力关镇广大集中供热用户∶
2021-2022年度集中供热期即将到来,为规范我县供热用热行为,保障集中供热用户安全稳定温暖过冬,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将 2021-2022年度集中供热时间调整如下∶
一.集中供热期∶七个月。
二.集中供热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视具体天气情况决定提前或延期)。
三.供热费收取∶按照七个月收取。
请全县广大供热用户提前做好用热准备,我单位将全力做好广大集中供热用户供热保障工作,满足用暖需求,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