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三大运营商推出多种手机流量套餐产品,通过官网、手机营业厅客户端、报纸、户外广告牌、微信、店堂展板、宣传单页等方式,打出含有“全国流量不限量”“国内流量不限量”“全家共享流量不限量”等字眼的宣传标语和图片。针对这种情况,县工商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多次对电信、移动、联通开展检查、调查、走访,发现三家运营商宣传中描述的“流量不限量”和实际使用并不一致,用户使用达到特定值后流量会被限速,影响使用,而相应的限速提示被人为缩小或隐藏,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9月18日下午,县工商质检局召开了对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公司“流量不限量”集体约谈会,约谈了三大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会上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会议要求,一是从2018年9月18日开始,立即停止发布所有形式的“流量不限量”内容的广告活动,并指导下属乡镇公司停止发布;二是认真自行排查已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内容广告,包括电视、广播发布的条数、条次,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份数,道路两边的大型广告牌、流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数、条次,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发送情况;三是责令三家公司对“流量不限量”相关广告和其他宣传行为进行规范,对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读的广告宣传,要予以足够的提示、提醒和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四是学习《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指定专门人员,做好电信类广告的发布登记、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通信行业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县移动、电信、联通等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供稿:县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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