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临潭县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案件社会公布的公告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3000784037927N
法定代表人:胡小平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东三路
2.主要违法事实:
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临潭县新城镇、石门乡、王旗镇、三岔乡、冶力关镇等农村电网改造工程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发生多起欠薪上访事件,涉及农民工人数达50余人,涉及金额超过100余万元,截至目前,由该公司承建的所有农网电力改造项目全部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登记备案。其拖欠工资的行为对全州根治欠薪工作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3.处理结果:
2020年1月9日,临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整改。后经多次调解,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近期又有大批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用工混乱,对分包单位监管不到位,2020年5月25日临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0000元(壹拾万元整)行政处罚。现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