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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

2018-03-14 18:11:0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3月14日,临潭县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出席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小流,县委常委、副县长朱成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芝芬,县政协副主席马任游。会议对上年度意见建议及提案办理情况做了回顾,并就今年的办理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议共交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71件。

会议指出,上年度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可人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之间、单位与代表委员之间的衔接沟通还不够,办理工作实效性、针对性不强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由于政策的变化对无法解决和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没有对代表委员作详细解释说明,致使一些代表委员清楚无法解决的原因,造成了不必要的误会个别承办单位办理程序答复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没有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答复,答复件重形式、轻内容四是对需要联合办理的建议,联合办理责任不明,牵头承办单位缺乏反复协调的韧性和狠抓落实的力度,对牵头承办的建议沟通协调力度不强,在调查过程中相互推脱责任,导致建议办理责任不明、无法落实。五是B类已列入计划或部分解决的建议因办理时间长、办理难度大而被忽略或者搁置,个别承办单位不办理也不答复,导致来年的重复提件。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承办单位从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顾大局、顺民意、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靠实责任,明确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在具体办理工作中,要严格分解落实办理责任,确保领导上有分工、工作上有部署、日程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证、质量上有要求。同时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广泛调查、仔细研究、实地查看,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开展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尊重代表委员民主权利,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执行。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承办单位要把落实任务、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核心,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全面了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点掌握办理期限、办理答复程序等内容,严格按照“一登记、二分类、三办理、四答复、五回头”制度开展工作,进一步落实“先调研,后办理,再答复”的工作规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代表委员答复办理情况,并向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使办理工作有依据、有遵循,进一步促使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四是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有关乡镇要加强与承办单位间的衔接沟通,对涉及本乡镇的建议提案,应主动与相关部门之间取得联系,多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争取向承办单位谏好言、献好策。同时,各承办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切实做到办前走访意图、办中走访问计、办后走访问效,对涉及面较大的建议提案及时召开座谈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专题调研,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通过部门、乡镇、代表委员三级联动、互通有无的方式来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办理工作实现高效化五是创新方式,提升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针对新形势、新特点,以新的理念思路解决建议提案办理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基层,广泛调研,与代表委员共同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面对面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意愿和办理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思熟虑、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主动听取他们的想法、建议力求探索新方式、采取新措施,适时拟定办理计划,使办理工作从一般答复转移到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上来,确保每位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给予满意或基本满意,促使办结效率稳固提高六是督查督办,深化办理成效。县政府督查室进一步加强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协调沟通,加大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各承办单位提出明确要求,限期办结,对进度缓慢的随时进行督办、促办。针对个别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协调不力;部分单位缺乏主动性,工作存在拖拉敷衍现象;个别单位办理工作不够细致,把关不严,答复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及时要求整改,将督查督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执行不断创新督办方式,及时纠正和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