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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17-09-15 00:00:00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9月12日至13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山梅兰带队,抽调县食药监局、县粮食局执法人员,先后对流顺中心小学、流顺幼儿园、临潭一中、新城西街小学、扁都九年制学校、临潭四中、王旗中心小学的学校食堂、营养餐配送及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及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粗加工、餐饮具洗消、备餐等功能专间是否合理利用,排烟排水、消毒保洁、“三防”等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食品留样、原料库存管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是否落实和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否落实。二是检查营养餐配送学校的食品配送签收记录、票据资质是否齐全,库存食品、留样食品与签收单是否一致,食品是否按要求分类、离墙离地摆放,营养餐出入库签收、贮存、分发、分餐、留样、回收、晨检、工用具消毒等记录资料是否详细。三是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原材料采购进货验收台账是否健全,自查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周边小作坊、食品摊贩是否登记备案,严厉打击了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生产和销售“五毛”、“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仿冒或者过期失效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检查过程中,山部长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关系重大,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二是县乡两级食药监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贮存等过程管控;三是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销售“五毛”、“五无”、仿冒或者过期失效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经营户如不及时整改将依法取缔食品经营资质。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进一步督促了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有力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专项整治还在进行中。

供稿:临潭县食药监局

编辑:吴午平

审核: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