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临潭要闻  >  正文

整合涉农资金 助力脱贫攻坚——临潭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纪实

2020-09-28 17:20:41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临潭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和每年年初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下发的指导性文件。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了本县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每年认真编制整合资金年初实施方案和年度调整方案,并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大会审核通过后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备案。

临潭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坚持“渠道不乱、充分授权”、“谁管项目、谁用资金、 谁负主责”和“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集中资源攻坚突破。2016-2020年累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61199.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个方面,其中: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资金79935.4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资金81263.82万元,惠及全县11915户、50983人贫困人口,为全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县委、县政府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分管财政、扶贫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的管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制定方案,完善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2016-2020年每年3月底之前制定了当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年初实施方案,8月底之前制定了当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并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了报备。出台了临潭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工作实际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项目管理上,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物资服务政府采购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制等制度,切实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牵头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扶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工作。

四是明确资金整合范围。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确定中央20项,省级14项,州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五是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坚持所有整合项目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在符合省、年度整合方案必须符合上级相关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规范操作,厉行节约。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县财政局没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认真履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是严格执行整合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对年度安排的整合资金分配结果全部进行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县扶贫办等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强化了对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各节点进行规范,坚持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对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国家有特殊规定不予公开的项目除外)。

临潭县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已经汇聚起全县脱贫攻坚的巨大力量,为助力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化解资金难题作出了积极贡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