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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02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ltx/2024-00000  发布机构  临潭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4-01-02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潭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临潭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以及州第十三次党代会、州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指导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为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县政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依法按程序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督促部门、乡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2023年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后,中共临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要求起草了临潭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及时提交中共临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后印发,确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期省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二)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活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各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对临潭县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述法,并按要求向县委依法治县办上报了述法报告。

(三)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成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了4名律师为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乡镇聘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四)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县上建立优化了政务服务中心,16个乡(镇)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151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村级便民服务站,构建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严格按照《临潭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临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临潭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述法”制度、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一是2023年,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职责规定》主要内容,在领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乡镇及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职责规定》列为重要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切实发挥党的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其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督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畅通运行,依法依规受理审核举报投诉线索。同时,组织开展涉及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理顺职责职能,持续优化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办事流程和环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程网办率100%,梳理进厅事项849项。二是优化办事程序,积极开展减证便民,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到3.57,承诺时限压缩比达92.55%、即办率提升到93.65%、平均跑动次数下降到0.02,及时梳理告知承诺制,2023年发布行政许可事项227项。

3.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一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实行企业名称登记及企业设立登记一体化,变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二是积极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在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已实现了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甘肃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实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最大程度为企业开办提供了便利。三是简化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对经营场所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予以登记,允许经营场所“一址多照”。四是推行“独任审核制”,下放企业注册登记权限,将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到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五是取消实质审查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材料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工商登记。六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两证整合”、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今年以来,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企业109份、农民专业合作社25份、个体户1024份。持续简化了企业注销程序,注销企业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户、个体户394户。全县已注册登记私营企业1139户,注册资本金77.4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937户,注册资本金21.4亿元;个体工商户8540户,注册资本金14.63亿元。创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模式。推进“先证后查”“自助声明”“公开承诺”,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特殊食品注册备案改革,推进审评审批电子化,落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实行备案制、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申报材料、优化许可事项、缩短许可时限、完善注销机制举措,全力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累计办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33份、小作坊登记证13份。八实行柔性执法,对符合《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于处罚清单》的行为,积极采取约谈、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手段,免于行政处罚。

4.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组织召开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对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人员48人。进一步科学界定和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适用范围,实现对市场监督管理除特别事项以外的行政检查事项的全覆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计划106条,发布任务146条,检查市场主体2105户,发布、曝光监管动态信息302条,及时录入了检查结果,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二是强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实行差异化监管。在今年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中,对实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所涉及的制造业、住宿餐饮业、食品餐饮、批发零售业、药品等重点监管行业的企业纳入抽查范围,对其中守信企业、信用一般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3%、20%、60%、80%的比例抽取。制定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和抽查事项清单,采用双随机跨部门信用分类联合抽查方式,使更多的部门参与到跨部门联合抽查中来。

5.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是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动态维护,在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认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77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对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行了梳理,梳理出“两轻一免”清单10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项,进一步优化营商软环境。二是加强临潭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设,推送双告知302条,证照分离2581条,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监管事项210条,录入和同步检查实施清单169条,实施清单完成率100%,录入行政处罚信息53条,行政检查信息2099条,本部门监管事项覆盖率52.5%,有序推进了“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和正常运行。四是加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动态维护,在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认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77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对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行了梳理,梳理出“两轻一免”清单10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项,进一步优化营商软环境。

(八)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8条,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群众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4名,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和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大检查大整治,对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省州驻临相关执法单位及乡镇就执法资格资质管理情况、行政执法权限下放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坚持决策依法,依法行政能力日益增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的决策部署,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围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高度契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或行政决定。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严格合法性审查,明确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面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备案审核。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须先提出意见,报经县委同意后部署实施。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亲力亲为抓落实,主动谋划政策举措,解决矛盾问题,督促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动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支持县法院、县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持续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十)夯实社会基础,持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县已成立人民调解组织16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调解员达657名,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家(古战镇赵怀壁个人调解工作室),形成了以县级人民调解组织为龙头,乡镇司法所为骨干,村(组)调解组织为基础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体系。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30件,调处成功309件。

2.落实法治宣传职责,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在普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讲法。二是集中开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2023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80余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品15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00余条,解答咨询6000余人次,发送普法短信50000余条。

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持续深化法治乡村、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对“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进行动态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看,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积极作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不懂执法程序,只凭经验办案,在行政应诉中因执法程序错误而败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执法不作为时有发生。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发现我县在行政执法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着执法不协调以及执法缺位、无人监管、无法管理等现象。比如,由于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未落实、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造成近年来我县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影响了政府权威和形象,而且在专项整治时增加了行政成本。

(三)专业力量薄弱。我县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大部分政府部门、乡镇无专门的法制机构和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和监督体系,导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不严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甘肃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落实好《临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临潭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牵引和抓手,以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着力点,不断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长效管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强化职业资格管理,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推进社会自治,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全力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网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近年来我县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二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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