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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0-08-01 10:00:52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2020年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