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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zfbgsg/2022-00029
  • 标      题: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潭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2-06-02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潭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2   发布: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临潭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临潭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21〕18号)和《甘南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21〕12号)要求,在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狠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为“五无甘南”创建行动奠定坚实基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范围和重点

主要围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4个方面,聚焦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环保问题、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产业结构布局、“四水四定”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排查出的主要问题开展。

(一)生态破坏

(1)临潭县建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兔石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新城镇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县整改办

整改措施:编制《临潭县建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兔石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环境污染

(2)临潭县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未全面收集,老旧管网改造和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东环路东侧部分商户和群众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排洪渠。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导单位:县整改办

整改措施:结合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改造。加快临潭县城区南街道路及排水工程、临潭县城区东环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临潭县城区东街道路及排水工程前期工作,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消除东环路东侧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3)各覆膜县市废旧农膜清理回收不到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督导单位:县整改办

整改措施:结合乡村振兴和“五无甘南”创建工作,积极向农牧民群众普及相关政策法规,让农牧民群众认识到废旧农膜残留污染耕地、破坏环境的危害,自觉开展捡拾活动,使农牧民群众成为积极参与废旧农膜回收的主体。因地制宜建立回收站点,形成回收网络,方便群众交售废旧农膜。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引导农牧民群众将废旧农膜定点堆放,并对回收网点人员、场地、包片回收区域进行筛选、划分,力争在每个行政村建立1个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对废旧农膜进行定期处理,方便农民和专业合作社交售。根据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情况,统筹规划,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发展。继续对祥龙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厂按照回收利用情况进行奖补,鼓励企业引进新技术,积极开展加工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临潭县部分乡镇10t/a以下燃煤锅炉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整改措施:加快改造燃煤锅炉,对现有燃煤锅炉采取脱硝、脱硫、除尘改造,减少因燃煤带来的大气污染。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5)临潭县煤炭交易市场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督导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整改措施:督促煤炭交易市场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限期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6)各县市仍存在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农田秸秆的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导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整改措施:结合“五无甘南”全域无垃圾治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继续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个,处罚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片;大力引进、推广各种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秸秆管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整改时限:立知立改、长期坚持

(7)各县市商场、商铺偶尔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餐饮店一次性使用发泡塑料餐具,批发部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州外批发商使用塑料袋包装蔬菜情况,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快递行业未全面使用环保塑料包装袋、循环中转袋、环保塑料胶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

督导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整改措施:按照打造“全域无塑料”创建行动要求,在持续巩固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提升标准、扩大范围,推动塑料源头消纳减量,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加强回收利用处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家用地膜。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超市、景区等场所限制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2021年,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应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到2024年,全面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完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建立,替代产品推广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全县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8)临潭县安顺达汽车检测公司违规占用土地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督导单位:县整改办

整改措施:尽快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运营。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一)推进部署阶段(2021年3月25日至3月28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落实整治阶段(2021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对排查建立的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实行挂账销号和闭环管理。整改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举一反三,做到边改边查、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成效;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28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面查处整改到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沟通衔接,对共性问题要从健全制度、完善政策等方面予以指导,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谋划一批有助于促进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且具有可行性的工程项目,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目标明确、应改尽改、科学指导、严格时限、有据可依的要求和坚持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坚决扛牢、压实工作责任,把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跟踪问效。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调度管理,注重及时了解掌握问题整改工作进程,建立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销号台账,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切实做到问题整改扎实有效,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严格整改验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督导、追求实效、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验收制度,坚持“谁整改、谁验收”,严格初审、核实、公开、问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不得随意放松整改要求和降低整改标准,确保排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

(四)严肃纪律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基层减负要求,严禁搞“一刀切”,杜绝“一律拆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做法,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12369”“12345”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广泛宣传整改成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链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关于《临潭县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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