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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tx/2021-00045
  • 标      题:临潭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临潭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1-02-22
临潭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02-22   发布: 点击数: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划性文件为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六稳”“六保”政策发布解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和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着力促进政务信息管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信息公开

(一)加快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全面公开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机构职能信息专题栏目,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权力配置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以省级部门26个试点领域的标准目录为指引,各乡镇对照省、州相关部门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12月1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抓紧构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等内容,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全面推进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系统梳理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积极配合推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加强全县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府信息的管理,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推进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抓紧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省州驻临有关单位)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措施发布解读

(六)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和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措施及成效,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人行临潭支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聚焦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扩内需促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各类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省州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丰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做好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采用动漫、视频、直播、图解、问答等呈现方式,制作适合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州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九)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县市场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州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提高便民利企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持续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强“政策库”“企业库”两库建设。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重点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减免社保等费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等重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切实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行临潭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十二)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疫情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决省州县的决策部署和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州驻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人民乡镇政府)

五、围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十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12中旬前,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全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模板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规范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八)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健全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含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3种)。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把准政策界线,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的随意公开”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定期核对、通报上网发布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十)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办理工作。按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办理规定,全流程、全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报送并发布权威准确、及时高效、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读产品,准确传递政府声音,传播政策意图。持续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打造集约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持续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的转载发布,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尽快清理整合。(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十三)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融通发展。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十四)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十五)加快政府公报体制机制创新。高质量完成公报编辑出版和电子公报上网运行工作,建成并及时更新公报数据库系统,更好发挥政府公报所刊登政策文件的标准文本作用,调整优化赠阅结构,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

(二十六)明确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依法履职。(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乡镇、各部门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的机构和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机构和人员信息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工作推进不断档。(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十八)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日常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和学习计划,增强培训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加强考核评估。按照省上的考核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完善。同时,把督促督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常态,加强日常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并通报结果,注重运用考核评估结果提升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高标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从2020年起全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半年总结报送制度,各乡镇政府、各部门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真实客观统计上报数据,全面掌握工作进展,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发布。(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工作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信息公开工作中,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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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临潭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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