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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tx/2021-00050
  • 标      题:《甘南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起草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临潭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1-12-10
《甘南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起草说明
2021-12-10   发布: 点击数:  

《甘南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起草说明

《甘南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基层末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问题予以规范,旨在提升全州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农村寺院消防安全工作历来是甘南州消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009年、2010年迭部、舟曲多次发生火烧连营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直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没有制度保障,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部署决策,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促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现结合甘南州实际和《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合甘南州农村火灾防控需要的制度文件。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改变以往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缺失,基层末端消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弱化的瓶颈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全州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支队结合日常工作督导检查、调研指导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和甘南州农牧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起草制定了《甘南州农牧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初稿形成后支队组织向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各县市消防救援队伍进行了意见征求,共征求意见建议反馈11份,其中无意见9份,意见建议4条,采纳1条,其他不采纳的2条内容为已经有规定的内容,1条内容为具体工作不适用于此规定。并组织支队战训、法治、火调、监督检查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讨论修改形成报审稿。

(二)制定依据:《甘肃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链接:甘南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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