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卫生健康局 | ||||||||||||||||||||||||||||||
2024-11-13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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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卫生健康局 一、单位简介 临潭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于2019年3月30日,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下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发展与财务股、卫生与中藏医药管理股、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股等4个股室,单位办公地址处于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82号,核定行政编制9名,核定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下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3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2家,中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县级健康教育所各1所,乡级健康教育所16所,乡镇卫生院1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村级卫生室141个,民营医院2家,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0人,村医176名。 二、领导简介 闫清平,男,藏族,甘肃临潭人,1981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3月参加工作,2006年3月入党,现任临潭县卫生健康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简历:2002年3月-2011年3月就职于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1年3月—2015年2月任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2月—2016年4月任临潭县委机要局局长。2016年4月—2021年6月任临潭县委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6月—2024年8月任临潭县委办公室主任。2024年8月任临潭县卫生健康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至今。 办公电话:0941-3106688 王振,男,藏族,甘肃临潭人,1983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7月入党,现任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工作简介:2004年7月—2008年3月在临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2008年3月—2009年9月在临潭县政府办公室工作;2009年10—2016年6月在临潭县术布乡人民政府任副乡长;2016年6月任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至今。 办公电话:0941-3131611 姚文林,男,藏族,甘肃临潭人,1982年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6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入党,现任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作简历:2003年6月—2004年12月就职于临潭县卫生防疫站。2005年1月—2012年6月在临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2012年7月—2020年12月任临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2021年1月任临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至今。 办公电话:0941-3123870 三、职能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藏医药、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县级规划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乡村振兴工作和东西部协作及省内医疗卫生各类援助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三)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县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防疫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省州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执行和追踪评价。 (四)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五)拟定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七)协调推进健康临潭行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医学考试工作。 (八)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地方病防治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相关学(协)会、医疗事故鉴定业务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应急预案、监测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监测预警、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十)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执行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十一)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全县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协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十三)承担全县中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藏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藏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十四)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藏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县中藏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县重点中藏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藏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全县中藏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协调推动全县中藏医药产业链发展。 (十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执行中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十六)指导开展全县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和推广工作。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藏医诊疗技术和中藏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藏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藏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藏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持续推动实施健康临潭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保障全县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 5.强化对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网络,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国家、省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县中藏医药管理局牵头拟定中藏医药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国家、省州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县工信局负责医药工业行业指导,组织推进全县医药工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药工业产业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藏药种植业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藏药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中藏药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全面推行中藏药材标准化种植,负责中藏药材从种植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中藏药质量安全监管,指导中藏药企业规范经营,做好大宗地产药材产地加工,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强化质量监管。县商务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药品及中藏药材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药品及中藏药材流通行业发展,推动中藏医药产业对外交流合作。 四、联系方式 综合办公室:0941-3121651 卫生与中藏医药管理股:0941-3121101 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股:0941-3125149 规划发展与财务股:0941-312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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