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24-11-19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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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建局) 二、职责调整 将原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承担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等执法职责,划入县住建局,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股承担;将原县新城建设执法稽查中队承担的辖区内城镇建设方面的稽查和处罚等执法职责,划入县住建局,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股承担;将原冶力关建设执法稽查中队承担的辖区内城镇建设方面的稽查和处罚等执法职责,划入县住建局,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股承担; 三、单位简介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下设5个局属事业单位(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临潭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2名,领导职数3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临潭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 四、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镇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勘探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对全县建设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建设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负责全县工程报建、施工合同签订、施工许可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县属企业参与县内外工程承建和建筑劳务合作。 (三)拟订勘探、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勘探、设计、建筑施工、预拌混凝土、园林、市政、工程检测、建设监理、建设业安全、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燃气等企业和单位的资质。 (四)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监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及实施。 (五)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监督全县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全县城乡建设政策的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乡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监督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和制度的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九)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监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的实施;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监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的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运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三)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承担县城市管理局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管理,负责行政辖区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单位领导简介 (一)马涛:男,东乡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1993年10月至2005年5月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干部(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2005年5月至2007年4月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查员;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临潭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2008年6月至2010年4月临潭县工商联副主席;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临潭县工商联主席;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临潭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4年11月至2021年6月临潭县长川乡党委书记;2021年6月至至今任临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王玮:男,藏族,甘肃临潭人,198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在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就读;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在家待业;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在城关镇人民政府工作;2017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王旗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任王旗镇党委组织员兼党建办主任;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任城关镇党委副书记;2022年5月至今任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李喜红:男,藏族,甘肃临潭人,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2003年3月至2013年6月在临潭县委办公室任职;2013年6月至2021年5月任临潭县八角镇党委办主任;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临潭县羊永镇武装部长;2023年6月至今任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四)周翔:男,藏族,甘肃临潭人,198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在兰州交通大学就读本科;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在家待业;2010年11月至2017年11月在冶力关镇人民政府工作;2017.11—2021.10 在八角镇人民政府任农村公路养护所副所长 ;2021.10—2023.06在八角镇人民政府任副镇长;2023年6月至今任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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