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潭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
2022-06-06 发布: 点击数: |
一、起草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新定位、高位谋划的“五无甘南”建设,切实做好临潭县耕地保护工作,起草了临潭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与州文件总体框架基本相同,共分为九个部分,具体明确了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为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创建“五无甘南”启动会议、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全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全域覆盖、保护有力的耕地保护机制,为加快转型发展、全力打造“五无甘南”构筑坚实的耕地资源基础。 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1年底,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从耕地数量、质量不减少,从严格规划管控、用途不改变、加强保护和监管等五个方面方面进行部署。 第四部分为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实施。宣传动员阶段、推进实施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第五部分为基本原则,坚持从严保护、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强化监督、坚持属地管理等原则。 第六部分实施的范围为全县。 第七部分为田长设置及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县内分三级田长设置,村内另设数名网格员。 第八部分为县田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第九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监督、严格考核等四个方面进行部署。 附件:临潭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创新之处 (一)村级设立田长和副田长,村级田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担任;设立村级副田长,由行政村委会副主任担任,以村民组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民组设立网格员,由村委委员或各自然村组负责人担任。 (二)乡(镇)级田长制设立田长制办公室,乡(镇)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乡(镇)属有关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
临潭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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