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2025-09-04 发布: 点击数: |
为便于各有关单位、企业和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临潭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主要内容,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实施,现就《办法》制定背景、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工作,厘清各部门职责,优化招商流程,提升项目质量与效益,防范各类风险,结合临潭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其目的在于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项目管理机制,从项目接洽、评审、审定、准入到后续服务、风险防控及退出实现全流程管理,旨在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吸引和保障优质项目落地生根,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内容解读 《办法》共八章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评审:规定招商引资项目需符合相关产业目录和临潭县产业发展规划,实行非禁止准入、放宽准入条件。评审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临潭县的重大决策进行,以企业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重要依据,重点审查合法合规性、安全影响、环境影响、项目用地、入园条件、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能源消耗、投资实力等内容。 审定流程:详细规定了项目审定的具体流程,包括项目专班办公室与有意投资的企业进行前期洽谈、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企业提交项目投资申请,项目专班办公室进行审核并提交项目审核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审核,项目专班进行审定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审定工作的科学、公正、透明。 项目准入:明确了通过评审的项目视为准入项目,可依法依规享受土地、税收、人才等政策,纳入重点项目管理;评审未通过的项目视为未准入项目,不予进入项目落地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拟投资方反馈意见。 项目管理服务:按照“管行业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原则,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建立项目档案,强化动态管理,统筹服务保障,每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融资风险防控: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不增加隐性债务为导向,规定招商引资项目利用外来资本的方式以直接投资为主。明确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县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债或者变相融资,不得采取代建方式委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建设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县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原则上不得为招商引资企业市场化融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项目退出:详细规定了项目退出的条件与认定,分为主动退出、协议终止、强制退出三类,并明确了各类退出的具体条件。同时,规定了项目退出的流程,包括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协商与决策、确定退出方式、资产处置与清算、档案移交等环节。此外,还明确了补偿与责任划分机制以及后续管理措施,如土地再利用、过渡期帮扶、信息公开等。 政策咨询:临潭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0941-3123788)。 生效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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