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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2025-05-21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gajg/2025-00001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5-05-2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一、为什么申领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什么人需要依法办理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居民。

三、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四、申领程序是什么?

(一)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五、去哪办?

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六、履行完办理手续之后多久能拿到身份证?

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七、所需费用是多少?

(一)首次申领工本费每证20元。

(二)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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