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 ||||||||||||||||||||||||||||||
2024-06-05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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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州人社局关于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有关要求,为提升我县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保障和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县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 二、认证方式 认证可随时登录、不限次数,领取待遇人员全年可随时通过“甘肃人社认证”手机APP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三、认证周期 365天(一年)之内至少完成一次自助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最近一次认证时间为认证起始时间,递延滚动计算认证周期。 四、加强待遇暂停和停发管理 对于超过365天未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县人社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暂停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请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相关单位及时督促本单位退休人员完成养老保险生存认证,以保证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信息来源:临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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