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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
2023-07-10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ltx/2023-00145  发布机构  临潭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7-1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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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至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山梅兰任组长、副主任李玉芳、法院院长王兴源为副组长,带领懂农业、通法律的州、县、乡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工作组一行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先后深入王旗、新城、店子、洮滨4乡镇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6个主要执法主体单位,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扶持措施等方面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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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和小康村建设情况,分别在检查乡镇、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各位代表就我县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今后更好的实施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从不同方面发表了个人见解,提出了一些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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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认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希望各执法主体单位切实担负起法律职责,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继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特别是在关系群众吃、住、行以及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方面多下功夫。把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努力促进我县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供稿 县人大办

来源:临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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