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潭县智慧停车收费公告 | ||||||||||||||||||||||||||||||
| 2023-11-21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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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机动车停车服务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全县服务水平和县城文明形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临潭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收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临潭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方案》(潭政发〔2022〕138号)要求,参照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移交《临潭县智慧停车运营管理相关设施》的批复(潭政知字〔2023〕77号)和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潭县智慧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潭发改知字〔2023〕35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收费起始时间 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为试运营阶段,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运营,开始正常收费。 三、临潭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备注:1.小型车参照车型为蓝/绿牌照车,大型车参照车型为黄/黄绿牌照车。大型车停车收费标准按小型车收费标准两倍计收。2.三类区正在建修,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免收费情形 (一)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等车辆。 (二)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 (三)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甘肃云牧千潭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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