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就业创业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公告
2023-10-24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ltx/2023-00293  发布机构  临潭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10-24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关于开展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公告


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10月23日起开始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口为临潭籍,且首次在临潭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人员,包括: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
二、申请所需资料
(一)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脱贫户有关证明;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正反打印);
5、5寸店铺照片一张。
(二)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退伍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正反打印);
5、5寸店铺照片一张。
(三)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申领人毕业证和报到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申领人必须是注册法人代表);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正反打印);
5、5寸店铺照片一张。
(四)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申领人创业前须在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正反打印);
5、5寸店铺照片一张。
(五)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村委会出具返乡农民工证明,加注乡镇意见并盖章;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正反打印);
5、5寸店铺照片一张。
上述人员必须是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
三、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
(一)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3年计划受理380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员上交材料的顺序进行逐一登记,登记到380份后将不再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由县人社局审核后,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四、申领地点
为确保所有申领人员公平公正,共设立三个受理点,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此项工作,请符合条件人员就近申报相关材料。三个受理点分别为:
(一)县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一楼);
(二)新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冶力关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临潭户口且首次创业。
2.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表上需加注乡镇意见,并加盖乡镇公章。
4.由于2022年未发放的申请材料较多,但资金有限不能发放,需申领人重新上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就业办公室 0941-3123466
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批表(正面打印)
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反面打印)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2日

 

undefined

 

来源:县就业办公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