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 ||||||||||||||||||||||||||||||
2024-10-17 发布: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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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10月24日起开始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口为临潭籍,且首次在临潭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人员,包括: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 二、申请所需资料 (一)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村委会出具返乡农民工证明,乡镇加注意见并盖章,是脱贫户的在材料中注明);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二)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退伍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村委会出具返乡农民工证明,乡镇加注意见并盖章); 5.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三)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申领人毕业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四)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申领人创业前须在人社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五)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提供: 1.申领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村委会出具返乡农民工证明,乡镇加注意见并盖章);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申领、乡镇申领或公告附件打印)。 上述人员必须是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 三、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 (一)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4年我局计划受理440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员上交材料的顺序进行逐一登记,登记到440份后将不再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由县人社局审核后,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四、申领地点 为确保所有申领人员公平公正,我局共设立了三个受理点,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此项工作,请符合条件人员就近申报相关材料。三个受理点分别为: 县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一楼); 新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冶力关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临潭户口且首次创业。 2.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3.返乡农民工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返乡农民工创业等内容。 联系方式:人社局就业办公室 0941-3123466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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