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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吸纳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公告
2023-11-01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ltx/2023-00322  发布机构  临潭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11-0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吸纳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公告

为推动做好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和使用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支出更加合理,将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报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受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等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企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二)企业申请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三)企业申请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甘企业,按其为脱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料:

1、2023年度企业吸纳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企业到县人社局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所属社区进行大就业系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属社区领取);

4、符合申领条件人员花名册;

5、符合申领条件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料:

1、2023年度企业吸纳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企业到县人社局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符合申领条件人员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到证复印件;

5、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复印件。

(三)企业申请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料:

1、2023年度企业吸纳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请企业到县人社局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脱贫劳动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申领条件人员花名册;

5、符合申领条件人员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复印件。

三、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由用人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人社局申领,经人社部门审核后,通过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四、其他事项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报地点:临潭县人社局就业办公室(605室)

联系电话:0941-3123466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

来源:临潭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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