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正文
  • 索 引 号:ltx/2024-00008
  • 标      题: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潭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 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潭政办发〔2023〕94号
  • 发文机关:临潭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4-01-05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潭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 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1-05   发布: 点击数:  

各乡镇、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临潭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临潭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整治县城(乡镇)出入口、公路沿线环境乱象,全面改善县城(乡镇)周边环境面貌,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重点任务

(一)整治乱搭乱建。准确核查违章建筑及规划许可,依法依规拆除违章建筑物及私搭建筑物、废弃残垣断壁、废旧厂房、临时用房,以及违规搭墙圈地修建的彩钢房、圈舍、棚区、仓储和附属建筑物;修缮维护破损、老旧、坍塌的合法建筑物(围墙、房屋),美化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

(二)整治乱倒乱排。集中整治生活及建筑垃圾堆积点垃圾散落、无序堆积和违规堆积等问题。清理整治影响环境面貌的纳污坑塘和沟渠、沟道、注地等积存的污水,做到彻底清理存量、严控违规增量。对偷倒乱倒垃圾、乱排私倒污水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临潭分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三)清理乱堆乱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县城(乡镇)出入口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整治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集中清理在公共区域堆放、影响环境卫生的废旧物品、生产生活物资,引导群众对房前屋后物品物资归类整理、码放整齐。(责任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

(四)清理乱涂乱挂。依法拆除在公路控制区、公路用地范围及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墙体标语,拆除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的物品、标牌。全面清理在县城建(构)筑物上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不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集中整治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和乱拉乱挂筒易横幅等行为。强化内容审核,引导经营主体在重点区域增大正能量促发展类广告投放比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11月)。根据整治内容,相关部门、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城关镇、羊永镇、冶力关镇、新城镇、王旗镇及国道316线,国道248线,省道580线,古战至术布、城关至卓洛、敏家咀至塔那、羊永至塔那、丁家堡至宋家庄、新城至洮砚桥、店子至王旗、店子至总寨、牙扎坎至池沟等道路交通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治点位,建立问题台账,采集留存影像资料,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并向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报备相关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针对整治内容和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要注重借鉴外县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思路举措,整合部门力量,靠实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快见效、见实效,每月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和政策指导,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至10月)。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及时组织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查漏补缺,全面巩固提升,严防边整治、边反弹等问题。同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推进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四)效果评估阶段(2024年11月)。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对各地区整治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成果开展抽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各乡镇整治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三、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白 滔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 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马义龙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为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恩永 县水务局副局长

文东海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富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文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 翔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 振 县卫健局副局长

周旭光 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副局长

(二)工作专班职责

及时传达省、州县关于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部署全县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合力推进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责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1.办公室

主 任:石磊

副主任:马义龙

成 员:戚临平 夏永红 王德胜 丁文郁

王建文 孙 斌

职 责: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各类会议:做好全县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负责相关目标任务的考核评估: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做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图像、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乱搭乱建整治

组 长:李富军

副组长:周 翔

成 员:齐松山、周 翔、王小强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

职 责:准确核查违章建筑及规划许可,依法依规拆除违章建筑物及私搭建筑物、废弃残垣断壁、废旧厂房、临时用房,以及违规搭墙圈地修建的彩钢房、圈舍、棚区、仓储和附属建筑物;修缮维护破损、老旧、坍塌的合法建筑物(围墙、房屋),美化周边环境。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乱倒乱排整治

组 长:周旭光

副组长:马恩永、周 翔

成 员:张虹玉、杨晓林、王小强、李华川

牵头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临潭分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职 责:集中整治生活及建筑垃圾堆积点垃圾散落、无序堆积和违规堆积等问题。清理整治影响环境面貌的纳污坑塘和沟渠、沟道、注地等积存的污水,做到彻底清理存量、严控违规增量。对偷倒乱倒垃圾、乱排私倒污水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4.乱堆乱放清理

组 长:郭文刚

副组长:王 振、文东海

成 员:朱朝晖、窦 龙、吴 涛

牵头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

职 责: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县城(乡镇)出入口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整治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集中清理在公共区域堆放、影响环境卫生的废旧物品、生产生活物资,引导群众对房前屋后物品物资归类整理、码放整齐。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5.清理乱涂乱挂

组 长:马义龙

副组长:周 翔、唐为民

成 员:孙 斌、王小强、李华川、李 恒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职 责:依法拆除在公路控制区、公路用地范围及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墙体标语,拆除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悬挂的物品、标牌。全面清理在县城建(构)筑物上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以及设置不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集中整治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和乱拉乱挂筒易横幅等行为。强化内容审核,引导经营主体在重点区域增大正能量促发展类广告投放比例。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责工作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责工作组办公室提出,报经专责工作组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四、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对本地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紧盯重点任务,按照整治目标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整治措施的落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大拆大建、乱拆新建等铺张浪费行为,坚决杜绝“刷白墙”、“设置隔离带”等形式主义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由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确定专人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重点问题。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已经开展的环境整治类行动,聚焦县城(乡镇)出入口、路域两侧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专项行动平稳有序、务实高效推进。

(四)坚持依法依规。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畅通监督渠道,讲究整治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下大气力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也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搞“一刀切”、不搞机械执行,防止产生、激化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要以高效有力的整治行动,着力改善县城(乡镇)周边环境面貌,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按时报送材料。工作专班每2个月检查一次工作成果,并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工作专班各专责工作组中排第一位的责任单位要做好牵头抓总,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汇总各乡镇报送的乱倒乱排整治和乱堆乱放清理两项工作各阶段进展资料。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工作专班各专责工作组每月由牵头责任单位组织本组其他单位开展一次检查,针对检查到的问题撰写信息简报1篇,相关工作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检查,并按照要求向工作专班办公室上报摸底情况。(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孙斌 联系电话:13893926648)。

附件:1.甘肃省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系人员名单

    3.2023年“五无甘南”全域无垃圾专项督查红黑榜(临潭县)

  
附件【3.红黑榜.xls
附件【2.临潭县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联系人名单.xlsx
附件【1.甘肃省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