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人民政府关于张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25-06-04 发布: 点击数: |
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旭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州驻临各单位: 接临潭任字〔2025〕45号通知,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旭同志挂任临潭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挂职期限为1年(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临潭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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