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5-07-11   发布: 点击数:  
 索 引 号  xczx/2025-00001  发布机构  新城镇  公开日期  2025-07-1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潭县新城镇简介

一、镇情简介

新城镇古称洪和城、洮州城,位于临潭县中部,东西与本县店子和流顺两镇毗邻,南北与羊沙、石门和流顺三镇接壤总面积113.8平方千米,地处沟谷地带,气候寒冷且多雨,主要自然灾害有霜冻、冰雹、山洪等。海拔约在2600米至2850米之间平均气温5.2℃,年平均降水量660毫米。全镇辖20个行政村,1个社区,8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数7031户31532人,其中农业人口5008户19998人,城镇人口3922人,流动人口7612人。全镇共有脱贫户2184户9260人(包含脱贫不稳定户),监测对象421户1713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77户679人,脱贫不稳定户157户68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7户354人)。全镇总耕地面积45542亩,草场面积7.5万亩,林地面积7848亩。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豆类、马铃薯。经济作物有玉米、蚕豆、油菜、当归、党参、黄芪等。近年来经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药材种植成为全镇的特色优势产业,种植药材和劳务输转成为群众收入的主要来源。辖区有县级完全中学1所,中心学区3个,幼儿园3所,县级医院1所、私立医院1所、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交警队、法庭、土地所、农技站、兽医站、文化站、广播站等服务机构齐全。自秦汉以来新城镇就是古洮州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执行本镇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

(二)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牧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牧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牧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乡村环境;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牧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负责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五)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村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本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七)负责领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组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八)负责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组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站、综治维稳中心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财政财务办公室、项目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农牧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

四、下属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

3.党群服务中心。

4.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班子成员

张继祖 镇党委书记

陈惠莲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静玉 镇人大主席

丁志龙 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

  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鹏成 镇党委副书记

郑旭霞 镇纪委书记

陈小琴 镇党委组织员、党建办主任

张有红 镇政府副镇长

杨永林 镇武装部部长

丁世龙 镇政府副镇长

  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寇素琴 镇司法所所长

王永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照祖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魏永亨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六、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

办公地点:临潭县新城镇东街村二社1号(新城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正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41-3241851

邮政编码:747502

址:临潭县新城镇东街村二社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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