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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21116005 | ||
标 题 | 离婚需带什么材料 | ||
写信时间 | 2022年11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双方都是本地人,去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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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2022年11月16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县长信箱留言,咨询“办理离婚需带什么材料”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临潭县信访局 2022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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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潭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5-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