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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820002 | ||
标 题 | 关于政府强行占用农民耕地另作他用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长先生: 您好! 我是临潭县羊永镇李岗村157号的村民强尕俊。首先,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来信。我今年51岁,家中有6口人。我们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打零工,同时依靠农业种植作为辅助收入。我手中的土地确权证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并充分尊重土地所有者的权益。 近期,我了解到村、镇、县级党委和政府有计划在我们家的耕地(下川地区的3.7亩耕地)做建设用地。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民,我深知土地对我们家庭的重要性,这3.7亩耕地不仅是我们全家的生活保障,也是我们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失去这些土地,我们将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和不确定性。 针对占用农民耕地另作他用问题,我坚决反对将我们家的耕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希望政府能够慎重考虑这一决策,保护我们农民的基本权益。我希望,政府能够充分考虑到我们农民的实际情况和利益,采取更加合理和人性化的措施,确保我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反之,我将不惜一切代价逐级详实地反映情况,直至州党委、政府,省委、省政府妥善解决此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强尕俊 联系电话:13893901530 2025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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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8月20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县长信箱留言反映“关于政府强行占用农民耕地另做他用的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落实《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临潭县美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征地的批复》文件精神,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及镇人民政府联合在李岗村委会组织召开征地补偿安置听证会,并张贴了为期30个工作日的征地公告,羊永镇人民政府严格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成立了专项征地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工作组了解到您长期在新疆务工、家中无人的特殊情况,采取电话沟通方式,详细进行了征地政策解读,征用土地补偿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6133元/亩的标准,同时申报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您在通话中也有表达“大家同意我也同意”的意愿,截至目前,工作组已累计和您开展了5次电话沟通,其中3次成功接通,2次未接通。每次通话均完整告知了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政策内容,确保您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镇征地工作组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工作原则,下一步将继续向涉及征地农户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争取得到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潭县羊永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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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潭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5-08-25 |